中远海运发布重要公告!
20日下午,中远海运集运发布通知称,欧盟海关将正式实施新的舱单申报规则。根据新规,所有运往或途经欧盟的货物,必须通过欧盟进口管制系统(ICS2)提交入境申报(ENS)。自即日起,客户需按照欧盟要求提供以下详细的入境/过境申报数据:
1.详细且准确的货物品名,不接受笼统描述,同时需提供至少6位的HS CODE;
2.收货人在欧盟注册的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号码(EORI),或完整的收货人地址信息(包括国家、城市名称、街道名称及号码或邮政信箱号码);
3.直接客户需提供卖方(Seller)和买方(Buyer)的相关信息;
4.申报方需提供其EORI编号,或如要求船公司代为申报,则需提供详细的买方和卖方信息;
5.货运代理或NVOCC(无船承运人)需提供House B/L(货代提单)申报方的EORI(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编号。
我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告知您最新进展及操作方式。您可随时联系当地的中远海运集运服务窗口获得更详细的操作手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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